zhaoyu 发表于 2017-12-21 12:49:23

华东政法大学 2017年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 招 生 方 案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现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上海市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各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传播我校法科研究生教育基本理念,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我校继续深造,提供交流平台,学校定于2017年7月3日-5日举行第四届“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活动,规模为60人左右。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省部属重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18届毕业生)。有突出成果、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的其他高校的本科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2、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 30%以内。所有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有论文发表在重要期刊或获得重要科技与创新奖励等)可以适当放宽排名限制。3、外语水平良好。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50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90分以上。二、申请材料1、《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申请表》;2、《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个人陈述》;3、《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高端法律创新人才夏令营申请名单汇总表》;4、其他证明材料(前两年半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于营员报到时提交。三、申请方式有意向申请夏令营的学员,可下载《申请表》、《个人陈述》和《汇总表》,填写完整后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压缩文件于6月2日前发至 hz_fsxly@163.com,电子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名称均为“夏令营申请+现就读本科学校+学生姓名”。四、营员名单的审定与公示1、研究生教育院成立专门审核小组,负责制定营员录取规则和标准,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拟录营员名单。2、审核通过的营员名单将于6月15日前后在东方法学网(www.law.ac.cn)公布。3、已被选拔参营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邮箱hz_fsxly@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4、学校于6月25日在东方法学网公布正式录取营员名单。五、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在夏令营活动期间,研究生教育院将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三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一)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二)专业笔试:主要测试营员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情况。(三)综合面试 (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综合面试成绩,但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四)选拔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英语成绩及专业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10%+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英语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30%。(五)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运用: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由学校为其统一发放“优秀营员证书”,同时为其他营员颁发“营员结业证书”。获得优秀营员证书且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A类: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可直接接收为我校2018年级法律(法学)专业“推免生”;B类: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免复试,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C类: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低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已达到一区“国家线”的,可取得复试资格。六、有关费用1、学校免费提供参营营员在夏令营活动期间的食宿。2、来自外地学校的学生凭票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汽车票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每人400元)。七、夏令营活动日程安排
时间活动内容
7月3日开营仪式、校史讲座、学术讲座
7月4日综合素质考核、学术讲座
7月5日参观活动、闭营仪式
八、其他事项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40号楼101室(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邮政编码:200042联系人:戴老师         宋老师电话: 021—62071780   021-62071892研究生教育院网站:http://www.law.ac.cn电子邮箱:hz_fsxly@163.com 附件:夏令营申请材料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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