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7-09-12 17:16:10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全日制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 13号)的有关精神, 2018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2.审核通过的考生于9月25日上午报到复试,具体报到地点、日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9月26日上午8:30在千佛山校区校医院体检。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请于9月28日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并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不接受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请参照《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奖助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等。学院奖助政策请咨询相关学院。 3.国际交流 学校开展了“研究生国际研修学分项目”,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参加该项目时,学校给予每人最高1万元资助,主要用于国际交通费用。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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