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小助手 发表于 2020-9-18 21:49:33

浙江农林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章程

浙江农林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2021年硕士研究生章程原文链接:https://yjszs.zafu.edu.cn/info/1003/2291.htm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2021年我校除“旅游管理”以外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公布在专业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报名、复试考核情况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招生总人数50%。二、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二)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三)所报硕士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五)本科在读期间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有较强科研能力者可适当放宽要求);(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三、申请程序
(一)报名10月8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10月12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我校研招办。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本科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3.《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二)复试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2.考生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等四方面。4.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X%+专业笔试成绩*Y%+综合面试成绩*Z%。复试总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划定。5.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三)录取1.录取办法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文件精神,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2.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4.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5.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四、学费与奖助体系(一)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专业(类别)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专业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林业、工程、中药学、法律(法学、非法学)8000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10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农业、林业、工程8000
中药学、法律(法学、非法学)10000
风景园林12000
会计25000
(二)奖助体系: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范围等级比例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2-3年级/国家下达比例20000
学业奖学金1年级一等新生奖学金100%覆盖,具体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12000
二等新生奖学金10000
三等新生奖学金8000
2-3年级一等学业奖学金20%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30%10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50%8000
校外奖学金1-3年级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1000-5000
先进评定2-3年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团活动奖、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研究生500-1000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类别范围等级比例标准(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1-3年级/无固定工资者100%覆盖6000
导师助研津贴1-3年级Ⅰ类100%3000
Ⅱ类100%2000
Ⅲ类100%1000
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2-3年级≥30小时/月一定比例4500
国家助学贷款1-3年级//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3.推免生激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录取后均享受以下政策:(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奖学金(12000元/人);(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优先安排;(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7)推免生入校后优先选择导师。4.学院(学科)招生激励政策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及激励政策以外,相关学院(学科)将给予推免生以下激励政策。
序号学院名称激励政策
1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1.学院一次性奖励3000元。2.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
2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1.资助优秀学生出国交流。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根据学科管理规定执行。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4.“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奖励2000元/生。5.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给予培训,考取博士研究生给予奖励。
3环境与资源学院1.除国家和学校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规定导师发放不低于400元每个月生活补助。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2000元,SCI三区以上 2000-4000元(具体按照杂志分区和学科规定进行奖励)。3.品学兼优学生优先资助参加出国交流3个月。4.“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奖励2000元/生。5.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
4工程学院1.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2.推免生入学后表现优秀者,在导师同意的条件下,优先资助出国留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3.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发表SCI期刊论文、EI期刊论文或A类期刊论文,奖励1500元/篇。4.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500元/项。
5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1.资助出国交流。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A类期刊奖励1000元,SCI 2000元。3.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1次以上。4.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其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奖励3000元/生。5.发放导师助研津贴。6.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6经济管理学院1.推免生报考并被录取,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2.三年全额资助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3.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交流学习3个月。
7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1.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2.外业调研费用报销,发放相应劳务费。3.导师报销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并适当奖励。4.对困难研究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8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1.“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无学位的考生)奖励5000元/生。2.补贴生活费不低于1400元/月(其中,国家发600元/月,导师不低于800元/月)。
9马克思主义学院1.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2.报销研究生外出调研费用。3.报销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版面费,并适当奖励。
10艺术设计学院1.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术交流。2.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成果获奖,按照学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3.学位论文期间外业调研经费原则上由导师资助。
11信息工程学院1.第一作者、第一单位(浙江农林大学)发表学术论文奖励:A类期刊 1000元,SCI期刊 2000元。2.发放导师助研津贴。3.困难学生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
12理学院1.安排学校学院三助岗位,每月补贴高于学校标准。2.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交流。
5.硕士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
序号国外合作院校合作专业
1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该校农林学院所有专业
2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森林保护专业
3澳大利亚默多克大学该校兽医与生命科学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4德国基尔大学农业基因学
5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该校农业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所有专业
6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7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上州分校商业信息学、教育学
8英国朴茨茅斯大学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9英国考文垂大学全部研究生专业
10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笔译或口译
11波兰卢布林工业大学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12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该校全部研究生专业
五、通讯地址与方式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邮编:311300       邮箱:yjsb@zafu.edu.cn;咨询电话:0571-63743970;传真:0571-63730919网址:http://yjszs.zafu.edu.cn/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学院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1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王老师0571-61080337学15-610
2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姜老师吕老师0571-63742023学6-503
3环境与资源学院郭老师0571-61067735学7-503
4工程学院姜老师0571-63740063学9-315
5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胡老师0571-63741161学4-403(3)
6经济管理学院付老师0571-63742967西大楼207(衣锦校区)
7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茶文化学院)赵老师0571-63732737实验大楼615(衣锦校区)
8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徐老师0571-63740823学2120-2
9马克思主义学院侯老师0571-63740508实验大楼705(衣锦校区)
10艺术设计学院单老师0571-61067825学5-418
11信息工程学院童老师0571-63741870学11-313
12理学院章老师0571-63743321学14-507
六、附则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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