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论坛 发表于 2023-9-16 17:00:25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原文链接:http://sfs.scnu.edu.cn/a/20230915/3347.html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4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 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 定公告。一、申请条件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身心健康。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二、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4只接收本校 4+2 项目推免生
045108学科教学 (英语)22本科为英语专业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15本科为英语专业
050202俄语语言文学2本科为俄语专业
050205日语语言文学3本科为日语专业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5本科为英语专业

055101
英语笔译
5本科为英语专业或本科期间辅修英语专业达50 学分以上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1.学生申请预报名。 申请学生于 9 月 21 日 24:00 前点击以下链接填写专业志愿及报名信息https://docs.qq.com/form/page/DWXFoSnlRbmVMUVZx,最终报名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为准。2.报名材料提交。将下列材料彩色扫描制作成PDF 文件格式,各项材料以“姓名+报考专业+材料具体名称”命名,打包压缩成ZIP 格式文件发送到邮箱009yz01@scnu.edu.cn,申请学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时将 核验原件。(1)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身份证正反面,学生 证含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 ;(2) 本科成绩单 (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3) 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4) 外语水平证明 (如: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外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证明、雅思托福成绩证明等) 。3.复试。考生提交预报名申请后,我院将对其申请材料 进行初审,并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申请学生收到 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请确保 预报名问卷中个人邮箱、电话填写准确无误,并与我院保持 密切联系) 。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须按我院规定, 参加现场复试考核。复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申请学生前来复试时需向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 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正 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同时查验身份证 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 处公章;(3) 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 (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 创性工作成果等) ,需核验原件;(4) 个人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请于我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网址如下:(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四、拟录取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 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 /tm) 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10 天,公示期 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 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 育考试院。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五、奖励资助政策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 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三等 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 20%。3.国家助学金:每年 6000 元/生 (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 800 元/月,助 教 600 元/月,兼辅 1000 元/月。6.国家助学贷款。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 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六、其他事项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录取资格。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 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85215121联系人:殷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2023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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