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3.申请人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申请人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及要求
接收专业人数:
学术型:法学。
专业型: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
法学、国际中文教育,申请人本科所读专业应与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如专业跨度较大,须出示已修所申请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法律(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法律(非法学),申请人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不得申请)。
三、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申请者可通过以下方式预报名:
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http://upc.yanzhao.edu.cn/kspt),点击“推免预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
学校接收推免生预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5日,之后请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平台正式报名。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学院查看下载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与否的通知。
3.复试
对通过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参加入学体检。
5.录取
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时间进度
1.2023年9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接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2.2023年9月8日至9月25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预报名并进入学院接收推免工作QQ群: 711587466(仅限接收通知)。
3.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注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均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五、学制及有关事宜
1.基本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培养地点:山东青岛
4.住宿:推免生统一安排宿舍。
六、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加盖本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及所具有的推免资格证明。
2.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取得成绩的证明材料。
七、奖学金政策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学生资助-奖助学金专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八、其他事宜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我校均不录取: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及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等。
3.有关表格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咨询电话0532-86983236,郭老师。
4.本实施细则由文法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接收推免工作QQ群: 711587466(仅限接收通知)
文法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