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现有英语、日语、翻译、德语等四个本科专业,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点(MTI)及法律与语言(交叉学科)硕士点(授予法学学位)。 学院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两个校重点学科,建有中国涉外法治话语研究中心、法律翻译研究所、法律翻译实践中心等研究机构。学院有教授6名,副教授27名,博士生导师2名,硕士生导师33名,1人入选上海市首届外语杰出人物,1人获得上海市育才奖,1人被聘为全国人大法工委译审专家。学院是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单位、“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承办单位、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法律语言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秘书处设于本院。 为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广大学子学习法律翻译的兴趣,选拔相关学科优秀大学生到学院深造,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定于2024年6月28日-6月30日举办第九届法律语言与翻译夏令营(线上)。本届夏令营规模为100人左右,主要安排包括营员选拔考试、学术讲座、座谈交流、线上参观活动等,夏令营正式营员需参加6月中旬第十五届“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颁奖典礼及法律翻译论坛(线上参与,作为考勤考核其中一项,具体安排及参与方式另行通知)。 一、申请条件 1.原则上只招收来自国内大学(具有推免资格)的英语、翻译、法学专业,或对法律翻译、外国语言文学或“法律与语言”感兴趣的其他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025年毕业学生)。优秀毕业生、专业方面有突出研究成果或奖项的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学生也可申请。 2.本科阶段前5个学期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40%。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如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或在专业比赛中获省市级以上奖项等)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3.英语水平良好。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525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托福95分以上。 4.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 二、申请材料 1.《华东政法大学第九届法律语言与翻译夏令营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 3.本人自述(格式字数不限,重点介绍研究兴趣和学习规划); 4.两封所在院系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信(见附件2); 5.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 6.其他补充材料,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课题、校级及以上奖项和荣誉证书等。 三、申请方式 1.网上报名 2.材料发送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于2024年5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1-5(即“申请材料”中第1-5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专业-报名材料”。材料6(即“申请材料”中第6项)整理成另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申请专业-补充材料”。两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一次性发送至20009@ecupl.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语言与翻译夏令营-本科学校-姓名”。请核实所有信息后再发送至邮箱,信息发送后将无法更改。若因信息造成任何后果,自行担责。 四、审核录取 外语学院将以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外语能力、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确定入围名单并于2024年6月4日在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选拔通过者需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即6月7日12:00前)将确认邮件发送至20009@ecupl.edu.cn,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优秀营员选拔考核 夏令营期间,外语学院将通过测试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测试方式另行通知。学院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确定优秀营员名单并发放“优秀营员证书”,同时为按照要求参加夏令营且考核成绩合格的其他营员颁发“营员结业证书”。 1、获得优秀营员证书且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A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确认申报我院推免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B类:未取得所在学校当年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当年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该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复试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获得夏令营结业证书,未获得优秀营员的学员,也欢迎报考我院研究生。 六、活动费用 凡入选本夏令营的所有营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相关说明 1、申请人若在申请、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舞弊,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2、入选夏令营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夏令营请及时联系相关老师。 3、参与交流活动的同学,需全程参加,未完成任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若本通知与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不符,按照学校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集英楼C205 邮编:201620 电话:021-57090148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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