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体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国家卓工学院”)与大型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工程硕博士招生培养,现将2026年工程硕博士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国家卓工学院瞄准中国式现代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迫切急需,紧扣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行业一线需要,以“经世致用、服务需求、校企共建、追求卓越”为建设理念,重点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任务。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的培养突出工程创新能力与学科交叉创新,注重开展创新性研究和系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着力培养新时代经世致用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包括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专业类别,具体招生计划待学校9月正式指标下达后公布。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推免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
三、申请条件
面向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招生,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中国公民;
2.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有望取得目前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符合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接收基本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5.符合国家卓工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程序
1.国家卓工学院2026年工程硕博士推免生招生计划分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和国家卓工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非专项计划),通过“湖南大学接收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https://yjszsxt.hnu.edu.cn/zsxt2026/tmsgl/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含本校推免生)。因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暂未下达,本次预报名为国家卓工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非专项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招生后续另行通知。具体操作为:在“申请报名编号”板块,“申请院系”选择“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选择“无专项计划”;在“填写/查看申请信息”板块,“申请专业”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研究方向”根据本人实际选定拟申请的关键领域。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校企招生工作组牵头,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个人荣誉等信息,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动态接受,额满为止),申请人根据国家卓工学院要求参加复试考核。
3.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由校企专家组成的专业领域面试考核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后,通过预报名复试考核的推免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并完成网上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保留其接收资格。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按照1-6项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0M),上传推免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
1.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和总评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处盖章或学院盖章);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5成绩单等);
4.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国家卓工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录取办法
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招生工作由校企联合实施,校企招生工作组按照联合培养单位和领域分组进行选拔考核,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为通过学院遴选的相关专业领域导师,企业行业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按要求推荐的工程领域专家;实行校企联合培养,学校和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与我校联合培养的单位为大型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在校内导师所在学院开展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2.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实行工学交替形式培养。培养环节按照硕士生“1+2”、直博生“2+3”方式安排。硕士生1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2年左右在联培单位开展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直博生2年左右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3年左右在联培单位开展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
3.国家卓工学院工程硕博士专业实践期间除获得学校奖助学金之外,联合培养单位还将根据协议提供专业实践和食宿条件、商业保险、差旅补助、实践报酬等。
4.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学术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6.我校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推免生招生专业以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最终录取专业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录取确认为准。
7.未尽事宜由国家卓工学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湖南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陈老师,0731-88822187,zgxy@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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