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暂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音乐与舞蹈学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音乐技能、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 1.复试安排如下: 我院将于9月28日进行推免生复试,具体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2. 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3)推免生推荐表 (4)本科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 (5)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 (6)获奖证书 (7)科研材料等。 [url=mailto:%E8%AF%B7%E8%80%83%E7%94%9F%E5%B0%86%E4%BB%A5%E4%B8%8A%E6%9D%90%E6%96%99%E4%BB%A5pdf%E7%94%B5%E5%AD%90%E7%89%88%E7%9A%84%E5%BD%A2%E5%BC%8F%E5%8F%91%E9%80%81%E5%88%B0879831604@qq.com]请考生将以上材料以pdf电子版的形式于9月25日前发送到879831604@qq.com(link sends e-mail)[/url]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注:所有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和待录取的通知,推免生须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待录取资格。 五、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231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216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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