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加快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精尖缺领域高层次人才,拓宽博士生优质生源渠道,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继续试行招收海外高校优秀中国籍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学院与专业 | | 数学科学学院 | 0701数学 | 物理与天文学院 | 0702物理学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化学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0710生物学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0802机械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 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0831生物医学工程 | 医学院 | 1001基础医学 |
二、招生规模与学习形式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获得海外世界一流高校(在主流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均排在前100位的高校)的本科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学位;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向我校提交认证报告; 5.申请学生在毕业高校的GPA不低于3.5(满分为4分制); 6.申请专业的其他要求。
四、申请流程 1.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查阅拟报考学院的通知。 3.学校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5.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在2023年6月底前在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9月)入学。
六、其他说明 1.录取直博生在学费、奖助学金、住宿、就业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与普通直博生执行相同政策。 2.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4.学历学位认证: 5.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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