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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2024年推免攻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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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6 16: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原文链接:http://sts.scnu.edu.cn/a/20230915/219.html



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 2024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 收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 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身心健康。
2. 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 毕业生, 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 拟接收专业、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收推
免生人数

备注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5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10

※最终招生专业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第一批: 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 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 12:00 前发送《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院申请表》  (见附件,与复试材料一起打 包发送) 至 038yz01@scnu.edu.cn。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 (预计 9 月底) ,完成相关报考流程。
第二批: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可在该 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考相关流程。
(二)发送复试通知
我院将向资格初审合格者发送复试通知。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第一批: 9 月 25 日
第二批: 研招网系统开通后(待定)
2.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形式。
3.复试程序: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按要求提交复试有关 材料→参加复试→确定拟接收名单。
4.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 反面, 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同时查验身份证 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 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成绩单, 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 创性工作成果等) ,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以内的体检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 网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未提 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网址如下:  (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考生将材料 (1)、(2)、(3) 扫描为 PDF 文件, 连 同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4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院申请表》打包发送至 038yz01@scnu.edu.cn,邮 件主题命名为“申请专业+姓名”。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发。
五、拟录取
1.通过复试并拟接收为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含直博生) 的考生,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 生 信 息 网 (以 下 简 称 研 招 网 ) 的 “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http://yz.chsi.com.cn/tm) 系统填写报考志愿以及确认 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在本单位网页公示 10 天,公示期 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3.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 考试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上报广东省教 育考试院。
4.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六、奖励资助政策
学校现有的奖励资助种类如下,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 者可申请: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 硕士一等奖每年 8000 元/生,获奖比例 40%,硕士二等奖每年 5000 元/生, 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 奖每年 1000 元/生,获奖比例 20%。
3.国家助学金: 每年 6000 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 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助管 800 元/月,助 教 600 元/月,兼辅 1000 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 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 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 2024 年 9 月 1 日前未获 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10373
联系人:吴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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