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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国优计划推免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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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0 15: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原文链接:http://jky.hust.edu.cn/info/1437/6722.htm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国优计划”)30所首批试点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际,现开展2024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

一、招生方向和计划

招生方向为学术学位教育学原理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位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学位领域,招生计划约4人(以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具有教育情怀。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具有高校推免资格的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国优计划”推免生的考生于9月22日17:00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在专项计划选项中选择“国优计划”。

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网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80.htm

国优计划相关通知参见学校研招网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681.htm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预报名系统中“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刻实名加入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QQ群(群号:451084982),在9月23日18点前,学院将以QQ群消息通知入围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内显示“审核未通过”,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1.申请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学术潜力等,重点考查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和从教意愿。

3.考核环节

(1)考生个人陈述约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的相关情况、研究或研究工作情况、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学术兴趣等。

(2)考官对考生进行综合提问,时间约4 分钟。结合考生所报考方向,进行综合提问。主要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的考查,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包括:个人自述 1-2 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背景、学术兴趣、对所报考方向的理解等。对话约2 分钟,由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进行外语的综合提问。

4.报到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25全天;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1037号)教育科学研究院313室。

6.复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9月26日全天;复试地点见教育科学研究院三楼橱窗(复试报到时考生自行查看)。

7.结果公布方式: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三楼橱窗张贴、或QQ或电话通知 (后一种方式仅限校外生源)。

请考生保持手机开机并通讯畅通并关注QQ消息。

五、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国优计划”激励政策

1.鼓励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授予双研究生学位。

攻读教育科学研究院“国优计划”的学术学位(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在修完本专业学分基础上,修完教师教育模块课程26学分,通过教育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攻读教育科学研究院“国优计划”的专业学位(科学与技术教育)研究生在修完本专业学分基础上,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个性化培养

教育科学研究院将根据“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任教学科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例如,入选研究生若志愿从事中学数学教学,学院将与相关院系、师范大学、知名中学合作,共同为该生开设数学教学方面课程。

3.借助教科院现有培养体系,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供多门选修课程

学术学位(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所开课程、专业学位(科学与技术教育)与“国优计划”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多数课程相同,学分可以互认;除此之外,教育科学研究院还提供教育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课程论、教学论等几十门课程供“国优计划”研究生选修。

4.开展协同培养,保障培养质量

教科院将根据研究生院的统筹安排,利用相关院系的教学资源,开设现代数学、现代物理、现代化学等学科前沿类课程以及“科学技术史”、“人工智能概论”、“科学与人文综合讲座”等交叉类、综合类课程;与师范大学、知名中学联合开设三门学科教学类课程;在教育实践上,提供优越的实践条件,采用见习、研习和实习一体化的方式,既安排武汉、黄冈、襄阳等地优质中学见习实习,还安排国家实验室、创新型骨干企业参访见习;实施校内外“三导师制”,构建由教育学专业导师、学科教学导师、中小学实践导师组成的“三导师”协同指导机制。

5.提供专项奖助学金

学校积极安排经费予以引导支持,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提供专项奖助学金。

6.享受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政策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目前依托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的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全面负责我校教育类研究生的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工作。

7.提供就业服务

学校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与学校教育实践基地等优质中小学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组织中小学到校举办“国优计划”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

8.提供跟踪服务,支持专业提升发展

制定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就业指导和生涯规划教育支持;优先安排“国优计划”研究生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管理岗位锻炼;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继续提升专业水平;有计划帮助“国优计划”研究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担任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引领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七、其他事项

入选“国优计划”的推免生与学校签订培养承诺书,按照“国优计划”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八、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7-87543347

欢迎报名!


延伸阅读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点击阅读)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11/202307/t20230726_1070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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